《湖北民族学院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核心
2016-07-31 22:02:02
《湖北民族学院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
主管:湖北省教育厅
主办:湖北民族学院
编辑出版:湖北民族学院学报编辑部
主编:戴小明
副主编:谭大友(常务)
周期:双月刊
出版地:湖北省恩施市
语种:汉语
开本:大16开
ISSN:1004-941X
CN:42-1328/C
《湖北民族学院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以“关注现实问题,突出民族特色,倡导创新精神,提升学术品味”为核心理念,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打造“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”、“民族民间文化研究”、“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”、“文艺美学研究”、“马克思主义研究”、“土家族研究”等重点、特色栏目品牌,为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做出贡献。
一、重点栏目:
本刊推出“民族文化研究”、“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”、“民族法学与民族社会学研究”、“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”、“文学与传播学研究”等重点特色栏目。
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、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CSSCI)来源期刊(扩)、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论文数据库核心期刊、《全国报刊索引》核心期刊、中国人文社科优秀学报、湖北省优秀期刊、中国学术期刊《CAJ-CD规范》执行优秀奖。
一、稿件要求:
(一)文稿要有创新性、学术性和科学性,务求论点明确、论据充分、数据可靠、文字精练、图表清晰。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以8000~15000字为宜(质量高的独创性成果不受此限)。
(二)文稿书写顺序:题名,作者姓名,作者单位及邮编,中文摘要,关键词,正文,参考文献,第一作者简介(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籍贯、出生年、学位、职称、联系电话、E-mail、通讯地址、主要研究方向)及论文所属基金项目来源(项目名称、编号)等信息。
(三)题名应简明扼要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,且便于检索,一般不超过20字。
(四)摘要是对论文内容不加解释和评价的简短陈述,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,一般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和结论等要素。摘要一律采用第三人称,以200字左右为宜。一般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,亦不要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。
(五)关键词应尽量从《汉语主题词表》等词表中选用规范词(3~8个),以便于文献索引和检索。
(六)正文层次标题应简短、明确,各级标题序号:
一级标题序号须用“一、”“二、”“三、”……;
二级标题序号须用“(一)”“(二)”“(三)”……;
三级标题序号须用“1.”“2 .”“3.”……;
四级标题序号须用“(1)”“(2)”“(3)”……。
(七)插图和表格只附必要的,应有自明性且随文出现。插图须符合制图规范,纵、横坐标的标目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物理量和单位符号。表格采用三线表,写明图序与图题,内容切忌与插图和文字内容重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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